上合组织和东盟的合作:旨在共同利益

成立于2001年的上海合作组织目前已经转变为富有影响力的国际机构之一。目前,离开上合组织的参与,整整一系列的地区问题就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是这方面的有力证据。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拉姆•卡里莫夫强调,"按照历史标准衡量,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上合组织不仅证实了自己富有生命力,还确定了自己在世界政治中作为一个解决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合作等系列地区问题的国际论坛的地位"。

上合组织的重要活动方向之一是同主要国际和地区组织建立伙伴关系网络。上合组织的活动,尤其是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离主义、贩毒和有组织犯罪不仅具有地区意义,也具有全球意义。

有鉴于此,早在2004年6月的塔什干峰会上,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们就建议其它国际和地区论坛着手逐渐建立起多边组织的伙伴网络。

一系列国家和国际组织表明了同上合组织合作的意愿,其中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

专家们认为,上合组织和东盟发展合作的前景首先可以解释为,这两个组织在许多地区和全球问题上秉持统一立场。

上合组织和东盟秘书处于2005年的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签署谅解备忘录,对两个国际组织的合作和协作基本方向作出了规定。按照这份文件,优先协作领域是反恐和打击跨国犯罪、毒品走私和非法贩运武器、洗钱和非法移民。双方就以下领域开展合作达成了协议,包括:经济、金融、旅游、环保、自然资源利用、能源尤其是水电和生物燃料。

值得指出的是,上合组织和东盟协作的一个关键方向是在保障地区安全领域的合作。众所周知,东盟扮演着讨论并解决打击东南亚现代挑战及威胁的高效机制的角色。而上合组织对打造亚太地区集体安全体系意义重大。上合组织与其它一体化联盟一起被视为是多边合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专家们经常表示,反恐是上合组织活动中的一个优先方向,与东盟具有某些相似性。

除了在政治、经济、生态和人文领域目标和任务相似之外,这两个组织还有其它统一性: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具有已签定的宪法性文件和其它基本法规。

上合组织和东盟成员国的共同点是:地理上接近,在亚太地区的共同目标,共同巩固活动空间内的和平和稳定的意愿,在经济、交通、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互利合作。

投资和金融合作的建立,其中包括就克服全球衰退后果问题开展信息交换,实业界代表进行接触,实施共同项目,这一切都有助于上合组织和东盟发展协作。

目前,上合组织-东盟通过两个国际组织秘书处交流信息和经验、举行专家磋商的途径来开展协作。2008年11月,上合组织秘书长和东盟秘书长在中国北京举行会晤,重申双方在此前所通过备忘录的基础上保持定期接触的意向。